2024年山东济南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聘4人简章

来源:济南社会科学院 2024-01-23 16: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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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社会科学院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简章
 
  济南社会科学院始成立于1978年,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围绕济南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济南历史文化研究,承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研究、编辑科研著作,组织开展社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实科研力量、提升科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招聘科研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济南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能够胜任科研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23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取得岗位所需要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6.符合济南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7.附加说明: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在报名时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书面同意证明。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社会科学院网站(/col/col56265/index.html)、“济南社科”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络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jnskydzz@jn.shandong.cn。邮件主题为“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不定期启动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有本人签名的《济南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以上所有材料请发送PDF格式的电子版本到指定邮箱,原件及复印件请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单位初审
 
  济南社会科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业务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的流程为: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济南社会科学院提供个人学术资料(原件)以供面试专家进行查阅,面试开始后进行个人学术陈述、答辩等环节。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通过济南社会科学院网站对外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四)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济南社会科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社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济南社会科学院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南社会科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济南社会科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二)符合《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2024版)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住房保障、户籍办理、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等优惠政策。
 
  (三)在博士研究生入职后的3年内,以完成课题项目的方式为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提供每年2万元科研经费。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0215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邮    箱:jnskydzz@jn.shandong.cn
 
  附件1:济南社会科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济南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济南社会科学院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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