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航海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人事处
2024-01-24 13:30:14
广州航海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现有黄埔、琶洲两个校区。学校是广东省“文明校园”单位,广东省“冲补强”计划“强特色”建设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省级试点单位,连续六年荣获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是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航海院校,我国华南地区航运业高级人才重要的培养基地,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近期,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等见附件1。
除附件1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三)经广州市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本次招聘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至日期为报名首日;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五年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尾日。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6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1.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4.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5.中共党员材料(须现所在单位或现个人档案挂靠单位组织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材料须含入党具体日期)(除实验员岗均需提供彩色扫描件);
6.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gzhhrsc@163.com),文件名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进行标注。
四、招聘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0-31801789(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
广州航海学院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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