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太原市血液中心(太原市输血技术研究所) 招聘公告
来源:太原市血液中心
2024-01-24 14:53:46
太原市血液中心(太原市输血技术研究所) 2024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太原市血液中心(太原市输血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84年,为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是集采血、供血、输血科研和临床输血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采供血机构,主要负责省城近百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急救用血供应,是山西省采供血工作业务指导、教学和科研中心。中心坐落于迎泽西大街185号,下设18个科室,建有输血技术研究室、检验科、质管科3个实验室,拥有基础输血学和输血技术学2个市级重点学科,输血管理学1个市级重点建设学科。2021年我中心采血量突破50吨,是省内首家通过国家医学实验室15189认可的采供血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太原市连续13届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为满足我中心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血液中心党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太原市卫健委同意,我中心拟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各岗位具体条件见《太原市血液中心(太原市输血技术研究所)2024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1.现役军人。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9.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太原市血液中心(太原市输血技术研究所)2024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填好信息后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通过“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有职称或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5)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2.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85号太原市血液中心办公楼9楼人事科。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中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我中心对所有报考人员的信息严格保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3的,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笔试工作。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不达1﹕3的,可根据岗位实际和报名情况经我中心编外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降低或取消比例进行笔试(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三)体检
由我中心编外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及中心职工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中心编外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态度、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经我中心编外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可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中心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报太原市卫健委备案,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具体事宜可查询血液中心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温馨提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简历和证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市血液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tyblood.com/)和“太原市血液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未能及时获取重要信息或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责任自负。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咨 询 人:刘老师 白老师
咨询电话:14735355192
监督电话:14797160566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85号,太原市血液中心(太原市输血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附件下载时间:6:00-23:00)
太原市血液中心(太原市输血技术研究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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