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6人公告
来源: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4-01-29 14:14:28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位于中国著名航空城——西安市阎良区,处于国家级航空产业基地。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德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省级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陕西唯一一所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被教育部遴选为“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中方项目院校;被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确定为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被陕西省遴选为优质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陕西省普通高校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000多亩,在校生16000余人。设置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士官学院等九个二级学院,并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等六个教学单位,1个航空制造工程中心,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三全育人”研究院等2个研究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制造、材料、管理、人工智能、自动化、汽车等门类齐全、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高职类专业50余个,获批建设2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6名教师,招聘需求专业、学历学位要求、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其中博士毕业生不受专业和计划数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能胜任所应聘的岗位工作;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任职条件。
(二)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平台设在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rszp.xihang.com.cn)。报名者可登录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注册报名。
2.时间:截止2024年10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计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为1:3。
(四)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能力测试,各占 5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科技、文史常识、国情、时事和事业单位知识等内容;岗位能力测试以试讲形式进行。
2.面试。主要通过应聘者的自我介绍、评委提问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自我介绍主要包括本人的学习、实践、科研、特长和工作经历等内容。
3.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于学校官网公布。
(五)体检及心理测评
1.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评人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2.体检需在三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再次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心理测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空缺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教职工准入查询通过后,由学校通知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硕士研究生按《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预聘制教师管理办法》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未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聘用手续的拟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或致电咨询(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三)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启动招聘程序。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8126
电话:029-86855817 初老师
029-86855816 牟老师
029-86852323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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