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2024-01-30 10:25:19
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为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的实力,推进幼儿园稳定发展。根据幼儿园编制的要求和本园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相应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保育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同等条件下,具有多年幼儿园工作经验者,成绩突出者优先。
(二)岗位条件
保育员:
(1)年龄:1984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工作经验丰富且能力强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中专或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保育员证。
(4)岗位要求:身心健康,热爱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7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简历模板建议复制到电脑打开):https://share.weiyun.com/W3iXJYG4)并附上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等)材料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方式:
吴老师:13695003635
邮箱:695160277@qq.com
(三)面试: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1.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资格证
2.面试项目
保育员:实践考核——半日流程操作。
(四)跟岗实践
根据幼儿园岗位要求并经体检合格进行1—3天的跟岗,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给予聘用。
(五)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请保持电话畅通,面试结果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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