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3-06 15:18:38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以下简称“公卫中心”)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三级甲等医院,为复旦大学附属医院。公卫中心一院两址,总部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分部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医院环境优美,占地面积与绿化覆盖率位居全市之首,是上海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艰巨任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临床医疗、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58人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3、具有较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品行修养,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7、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2年(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科室 |
岗位 |
任职条件 |
感染科、肝病诊疗中心、重症肝病科、结核科 |
行政主任 |
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 |
行政副主任 |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研究生导师或博士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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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下设血液净化中心)、肿瘤科(筹)、普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骨科、神经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眼耳鼻喉科 |
行政主任 |
主任医师,研究生导师 |
行政副主任 |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研究生导师或博士学历学位 |
|
重症医学科、疼痛科/康复科 |
行政主任 |
主任医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行政副主任 |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 |
|
麻醉科 |
行政主任 |
主任医师,研究生导师 |
行政副主任 |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 |
|
口腔科、皮肤性病科(筹) |
行政主任 |
主任医师,研究生导师 |
行政副主任 |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
急诊科 |
行政主任 |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行政副主任 |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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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医学科、超声医学科 |
行政主任 |
正高级职称,研究生导师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行政副主任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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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科 |
行政主任 |
副高级及以上营养医师,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学历学位 |
行政副主任 |
副高级及以上营养医师 |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高等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寄至人力资源部(简历上请注明应聘岗位)或者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hr_gw@shaphc.org(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24时。
邮寄地址: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防控东楼105室人力资源部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 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与职数,筛选应聘简历,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以主考官提问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健康筛查
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本单位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惠老师
联系电话:021-37990333-8351 021-37990333-8389
电子邮箱:hr_gw@shaphc.org
监督电话:021-37990333转8350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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