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城区初中校园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4-03-12 09:32:29
咸安区2024年城区初中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学校初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咸安区2024年城区初中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具有相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研究生毕业的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4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5)曾被开除学籍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9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9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设置为考点的所在学校毕业生只能选择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其他未设考点的高校毕业生可任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均通过咸安区2024年城区初中校园招聘教师考试报名平台(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hbxnjyczxy/index.html#/index)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照片要求以网站要求为准,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与上传资料信息一致。
3.报名需要上传资料(所有上传资料请自行保存,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上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在同一张图片内)。
(2)上传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上传能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见附件2,方法是:下载附件2,填写内容,手写签字后拍照上传)。
(3)上传学校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需要加盖公章)。
(4)应届本科生需上传在线学籍报告(方法是: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申请→下载)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
(5)应届研究生需上传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国外研究生毕业的除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需要上传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可参考附件2书写。
4.注意事项:考生一定要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生成的电子版报名表(在后期的资格复审中需要上交纸质版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以及报名表,报名表仅生成一次,报名表生成后报考人员修改个人信息无效,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5-8322025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仔细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查: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20日17:00,由用人单位在报名平台上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区教育局(电话:0715-832668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15-8328247)。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2024年3月20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5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21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3月24日9:00—3月31日9:00,登录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hbxnjyczxy/index.html#/index )下载打印准考证,以便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时使用。请打印3份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15-8322025。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面试入场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 |
面试地点 |
备注 |
2024年3月25日 |
湖北民族大学德智楼(9号楼) |
每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考点的候考室,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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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 |
汉江师范学院崇文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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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 |
黄冈师范学院力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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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0日 |
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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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1日 |
湖北科技学院教学楼2栋三楼 |
3.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4.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5.面试最低合格线为80分,达到8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果学历相同,则以毕业后最终的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如果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考核方法,胜者优先。
(四)签订就业协议
应聘人员按照全部考点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统一排名,并在咸安区政府网上公布,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咸安区教育局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空缺岗位可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任何环节中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满足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排名进行递补,而不是必须递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发布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
2.应聘者资格复审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时生成的报名表1份。
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能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1份(见附件2)。
④学校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需要加盖公章)原件1份。
⑤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⑥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国外研究生毕业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的,需提供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可参考附件2书写。
3.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才能进行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即使签订了就业协议,也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因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岗位可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1.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
2.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本人人事档案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寄(或送)往指定地点。区教育局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用人单位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查询拟聘用教师《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
4.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岗位的,其空缺岗位可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岗前培训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如本人解约或放弃岗位和被聘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将不再递补。
2.岗前培训: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岗缺学科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四、其他
咸安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公告由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咸安区教育局:0715-8326688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5-8328247
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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