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常山县教育局托育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保育员招考公告
来源:常山县政府-县教育局
2024-03-14 09:09:55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托育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保育员招考公告
常山县U·未来托育园(暂名)位于常山县妇幼保健院内,于2023年底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是常山县教育局下属审批设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为0-3岁婴幼儿提供提供普惠、优质的全日制托育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考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计划
1.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6名。
2.劳动合同制保育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喜欢孩子。
(二)具体条件
1.幼儿教师。①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②户籍不限;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人或配偶具有常山户籍的(含常山生源地的应届生)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④须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也可报名,但需同时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被录用者须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2.保育员。①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②户籍不限;③高中及以上学历;④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或保育资格证书。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常山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请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对照报考条件,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核后,缴纳报名费150元,低保户家庭的考生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2024年低保证免交报名费。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报名时须提交材料(为提高效率,方便审查,请按顺序整理,②至⑤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①《报名表》(附件1、2);②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保育员岗位的提供保育员上岗证或保育资格证书;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费证明、职称证书、户籍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
2.面试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并成功缴费的对象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3月24日(周日),面试地点:常山县实验幼儿园,详情请关注面试公告。
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因报考者延误考试时间等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自动放弃面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幼儿老师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分为游戏活动组织(50分)、专业技能测试(30分,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现场提问(20分)三项,总用时15分钟。游戏活动组织采用无学生状态下模拟活动的方式进行,在进入准备室时公布游戏活动主题,要求在60分钟内完成游戏活动方案设计,然后到面试室展示,展示结束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提问。
保育员面试重点考察幼儿园保育知识和保育工作常规。
3.组织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分数相同的,必要时可加试笔试项目。
幼儿教师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保育员体检按照健康证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涉及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并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产生的人员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4.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为不合格、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5.录用
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常山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
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保育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视为违约并按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条款执行。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和保育员,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考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教育局无关。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考生在报考各个环节中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并相应追究责任。
4.托育园工作人员节假日安排参照党政机关工作时间执行,幼儿教师年人均待遇不低于10万元(含五险一金),保育员年人均待遇不低于5.5万元(含五险一金)。
5.本次招考相关信息均只通过常山县政务网和“常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6.本公告相关条款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常山县政务网网址:http://www.zjcs.gov.cn/
县教育局招考咨询电话:0570-5016926,5022908
附件: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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