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乐陵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73人公告
来源: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
2024-03-17 10:51:35
2024年乐陵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乐陵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乐陵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才7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2022-2023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年毕业生。“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4年3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3月25日
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下载公告附件2《2024年乐陵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2024年乐陵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Excel电子版及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llsrsjrcsc@dz.shandong.cn,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并于3月25日16:00前拨打电话0534-6990123进行确认。
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1、《2024年乐陵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Excel电子版;
2、诚信承诺书;
3、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生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个人承诺说明及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8、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25日18:00前通过电话告知审核结果。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共设两个地点,分别设在山东中医药大学和滨州医学院。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3月27日—3月28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一:山东中医药大学千佛山校区(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369号)教学楼102教室;
地点二: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教学科研楼。
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2024年乐陵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个人承诺说明及就业推荐表)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近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及时发布。
四、面谈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比例超过3:1的,需参加面谈环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谈地点设在山东中医药大学千佛山校区,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与专业素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地点设在山东中医药大学千佛山校区,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另行发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聘用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4-6990123
乐陵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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