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双选会”公告(365人)

来源: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3-20 16:21:29
  2024年济宁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双选会”公告
 
  为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济宁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制定2024年济宁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双选会”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招聘计划
 
  365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国内外院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2-2023年)未落实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落实过工作单位以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限。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聘的需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之后出生)、30周岁(1993年3月之后出生)、25周岁(1998年3月之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拟报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在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各引才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网上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及时参加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校园双选会”现场进行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最终以现场确认结果为准。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5日
 
  网上预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分批次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者可不受批次、地区限制参加任一批次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1、时间地点
 
  本次“校园双选会”共11站,具体见下表。
 
  “校园双选会”安排表
 
  2、资格审查
 
  各引才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2024年济宁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双选会”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自大学以来(包括专、本、硕)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对应的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对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个人承诺说明(附件3)及就业推荐表,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要提供研究方向证明,证明中应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须加盖学校/学院/培养单位公章;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对于2024年应届生暂未取得规培证的,应提供学校相关部门或规培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
 
  (9)经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说明(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岗位的招聘类别取得相应资格。
 
  1、A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所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分类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B类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A类、B类岗位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布。面试按照岗位不同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答辩、试讲等多种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A类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B类岗位直接进行加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工作在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各引才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事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各引才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引才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才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整个引才招聘全过程纪委监督,对考生的考察贯穿引才招聘活动始终,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有关引才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jini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引才招聘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7-2715765
 
  附件1:2024年济宁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双选会”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济宁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双选会”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个人承诺说明.doc
 
  附件4:报名须知.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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