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人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24-04-01 09:52:46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绵人社发〔2023〕3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和本公告其他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本公告《一览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招聘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须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完全一致。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配;
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后须与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
2.现场报名: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点设置
1.网络报名:考生须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mnyrsk@163.com,邮件标题须统一按照“岗位编码+姓名+专业”填写。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 岳老师0816-2822112。
2.现场报名: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松江路8号绵阳农科院综合办公楼311办公室)。
后续若设立其他报名点,将在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官网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纸质签字版和电子excel版(未递交电子excel版视为报名不成功);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等: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3)。
(2)往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须加盖公章〈骑缝章〉)。
4.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须清晰、完整,其中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均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以公告形式通知。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取得的业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总分设定为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考核成绩降序排名,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降序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专业能力评分降序排名。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考核地点为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核结束后,单位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
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www.mynky.cn)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予以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未按时参加招聘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引进政策及待遇
(一)岗位待遇。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首聘期年总收入不低于15万元,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安居补助。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及以上人才给予每人不低于30万元安居补助。
(四)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绵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五)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考生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递补事项。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含复检)、政审等程序或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资格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是否递补由单位研究决定。
(二)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2540372
咨询电话: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 0816—2822112;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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