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聘教师80人公告
来源:河南省郑州航空港
2024-04-07 17:12:0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区)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经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国家级航空经济发展先行区,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的核心载体,担负着为内陆地区探索扩大开放新路子、引领带动河南乃至中西部地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使命。为推动航空港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博士研究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教师共计80名(不含合作办学)。
一、招聘计划
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报名条件等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岗位分配,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资格证书(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资格);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者,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如被聘用,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此次校园招聘教师公告在航空港区官网(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17:30止,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3.需上传材料:
(1)考生下载填写与本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4年研究型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A4纸单面打印并粘贴照片,“本人承诺”栏手写签名后整表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毕业生推荐表(函);
(5)加盖院系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任意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不能报名,其中毕业生推荐表或函中含有成绩的不再重复提供);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者需上传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9)《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
除第9项需发送电子文档格式外,以上1-8项均需扫描为PDF格式。所有的上传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后,以“毕业院校+姓名+报考岗位”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报名电子邮箱(zzhkgqjyj2024@163.com)。
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名资格、考试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网上审查,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网上审查意见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电子邮箱。网上审查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16日17:30,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网上审查时间截止前按照网上审查意见再次提交报名材料。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确认。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进入资格确认环节,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电子邮箱。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凡发现考生与拟招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1.考生依据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研究型教师岗位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考生学术研究、教育理念、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等。
3.学科教师岗面试开考比例为3:1,若同一岗位出现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考生按照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随机抽取讲课内容,不包含综合性学习和选修内容。讲课内容包括新课导入、讲授新课、课堂小结等教学环节,答辩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素养等相关知识。教材为高中及中小学所使用的现行教材。
4.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
(五)体检
1.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学段和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超出限定比例时,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规定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1.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及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
2.因考察不通过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签约
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察结果确定签约对象,采取网上签约,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航空港区官网(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含试用期)各项待遇按航空港区中小学教师待遇执行。
3.研究型教师聘用后,参照“中原特区人才计划”加快打造国际创新人才中心意见落实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资助,资助年限视工作站业绩酌定;优先主持或参与国家、省级课题研究;优先选聘为校级领导或教育教学研究岗位;协助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我区;优先安排未成年子女转入航空港区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四、其他
(一)未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等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南郑州航空港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招聘咨询电话:0371-86199299
招聘监督电话:0371-8619978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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