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昭阳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昭阳新闻中心信息网
2024-04-08 13:39:31
昭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卫生健康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昭阳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阳区卫生健康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昭阳区户籍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昭阳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协管员5名。
(二)工作职责:承担卫生健康监督辅助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日常巡查,相关信息收集、报告,完成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好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吃苦耐劳;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服从工作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福利待遇
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昭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昭阳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核。昭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四)组织面试。昭阳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入职体检。面试通过人员自行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2日止。
2.报名邮箱:ztzywsjd2008@126.com。
3.报名资料:请应聘者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证件照、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所本人享受低保的相关证明、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内失业时间为一年、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以上证件拍照或扫描均可)统一报送至邮箱:ztzywsjd2008@126.com。联系人:吴莎莎,联系电话:0870-2122355。
七、聘用管理
(一)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昭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个月),期限满后,不再续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由昭阳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报名人员、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0-3193696)。
昭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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