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惠州惠阳区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惠阳区人社局
2024-04-22 10:02:21
2024年惠阳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惠阳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需有两年工作经历(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要求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需取得党校中级职称,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有报考意向的考生扫描识别招聘二维码(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报名;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区人社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频道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扫描附件3二维码)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扫描附件3二维码)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确认提交报名材料后,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由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4.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统一考查综合能力。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频道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含并列成绩),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社局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含并列成绩)。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材料中发送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区人社局将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试讲。
(3)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频道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后续公告。
七、组织考察
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拟聘用人员须在30日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征得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十、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拟聘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惠阳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调入)资格。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区人社局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党校研究决定。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考务咨询
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材料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十三、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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