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房县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24人公告
来源:房县人民政府
2024-04-23 11:16:20
房县才聚房陵”计划公开招聘2024年度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党政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房县企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试行)》(房办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招聘一批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24名,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 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
2.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房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 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招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 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具有相应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等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 发布公告。在今日房县网、房县党建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就业信息平台发布人才招聘公告。
2. 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进行(http://www.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
3. 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2:00。
4.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8:00期间登录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报名费50元。缴费采用微信或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因网上支付存在延时,请考生妥善保管电子支付凭证并确认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
5. 打印准考证。2024年5月16日9:00至开考前。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致电0719-8881168。
6. 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在房县进行,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相关书面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7. 组织面试。本次招聘考试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办法详见准考证。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出现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进行笔试加试。
考生按要求参加完现场面试后,可领取往返交通费补贴和考试补贴。往返交通费按来房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交通工具包括长途客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等,往返交通费补贴每人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元;考试补贴按报名费全额返还。同时考生凭准考证,于面试前一天可在指定酒店免费入住一晚。
8. 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 1 : 1 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并在今日房县网、房县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及平台公布体检、考察对象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作自动放弃。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 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今日房县网、房县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及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经查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县委组织部根据考生专业特长、个人志愿、考察结果及职位需求等情况,研究提出人选分配意见,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相关政策
1. 人事关系。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使用“房陵英才”专项事业编制,坚持“专编专用、编随人走”原则,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 培养锻炼。党政干部储备人才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县直各单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和培养。
3. 优惠政策。根据《房县企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试行)》(房办发〔2021〕24号)、《关于实施“青衿荟萃·才聚房陵”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房办发〔2022〕9号)和《房县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房人才发〔2022〕4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可按文件落实相关政策。
4. 服务期限。招聘的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储备人才在房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招聘之日起计。
六、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引才工作由房县县委组织部会同房县县委编办、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及相关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719-3225835。
中共房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房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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