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4-25 15:02:46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管委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发展需要的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公开招聘3名博士研究生,均为管理岗位。
引进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事业单位管理岗 |
3 |
能源动力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经济学、审计等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及以下 |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形式。
(1)线上报名:即日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官网(https://zgq.shanxi.gov.cn/),下载并填写《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zgqrlzyb@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
(2)线下报名:按照省委人才办“人到山西好风光”工作安排,在部分高校现场开展人才宣介,4月22日在上海市五角场凯悦酒店6层、4月23日在同济大学大礼堂现场开展人才宣介活动,线下其他活动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现场填写《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同时提交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2.所需材料:(1)《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与岗位适用度及基本素质等。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适时组织开展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官网(https://zgq.shanxi.gov.cn/)公布。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按照面试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数不达计划人数时,可继续补充报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s://zgq.shanxi.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s://zgq.shanx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将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监督电话
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
政策咨询: 0351-7631150
监督电话:0351-763132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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