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吉首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82人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4-26 16:17:57
吉首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吉首大学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国家自科基金地区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个,招聘计划8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吉首大学网站、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8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首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JPG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JPG格式;
(3)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档,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JPG格式;
(4)个人简历,JPG和DOC格式;
(5)个人自荐材料扫描件,含各类过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JPG格式;
(6)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JPG格式;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8)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及水平,总分100分。
综合评价:主要考核师德师风、综合素养、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队合作精神、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282103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吉首大学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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