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铜仁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管理处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

来源:铜仁市纪委监委 2024-04-28 12:01:09
  铜仁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管理处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用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在铜仁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本次引进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引进对象
 
  具有法学门类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引进时间
 
  2024年全年。
 
  四、引进计划
 
  根据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引进法学门类专业的博士研究生2人。
 
  五、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道德品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9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类别进行界定。
 
  (四)获得国家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具有胜任招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不予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5.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解聘)不满1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7.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铜仁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管理处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突出工作业绩等相关资料提交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联系人邮箱:812951232@qq.com(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思想政治表现、获奖情况等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审查意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应聘资格。
 
  (三)面试
 
  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实际组织面试考察评议(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拟引进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不影响其聘用者,市纪委市监委报市委人才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市纪委市监委办理聘用手续(事业编制),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七、引进待遇及服务年限
 
  (一)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所聘任综合管理岗位计发,享受博士津贴800元/月(根据铜仁市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报销前来应聘、报到的往返车费和住宿费,体检费,行李托运费。
 
  (二)安家费。引进的各类博士根据《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享受住房补贴30万元。
 
  (三)市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可参照《铜仁市“优才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四)服务年限。博士研究生需在聘任岗位服务6年以上。
 
  八、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对于听信虚假信息、参加非我单位组织的招聘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联系人及电话:苏主任,0856-5227901,18585986364
 
  网址:https://www.trjw.gov.cn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12号
 
  邮  编:554300
 
  2.监督电话:0856-5227965,铜仁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铜仁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管理处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铜仁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管理处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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