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04-28 12:01:50
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贵州省最早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2012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立足贵阳、服务贵州、辐射西南、走向东盟,聚焦“一老一幼”事业,培养了大批“品优行雅、一专多能、仁爱乐教”的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社会工作人才。
学校伴随贵州发展黄金十年也实现了三大跨越:2015年通过人才培养质量评估,2018年获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立项,2021年获省级“双高”高职院校建设立项。
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高校、是省内承担“幼师国培”“职教国培”两项的唯一高职院校。
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正值学校高质量发展之际,求贤若渴,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加入我们,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这片宽阔的舞台尽情施展您的才华,实现您的抱负。
一、引进岗位及需求
计划引进10人(详见附件1)。
二、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急需紧缺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确属高精尖专业的,经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须确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应聘人才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对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与紧缺急需专业相近相似的学历专业,经我校认定后可按相近专业报名。
(五)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贵阳贵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未取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名的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4.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5.截止2024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评审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贵安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5.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岗位需求的应聘人才,可登录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注册个人信息并向我校投递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
1.《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研究生、博士阶段相关知识产权、学术成果等学术材料。
5.报考岗位需求中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所在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并注明入党时间。
应聘人才请将上述材料彩色扫描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后发学校指定的电子邮箱参与报名(电子邮箱见附件一邮箱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
同一人才只能向我单位一个岗位投递简历。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公布的人才岗位要求,认真对应聘人才开展资格初审,审查应聘人才提交的基本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合适、不合适、待完善),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耐心细致说明原因。
对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初审意见为“不合适”“待完善”的,人才应及时修改完善简历、补充提交资料,确认符合岗位需求后,主动联系我校重新初审。
资格初审完成后,在学校官网(http://www.gypec.edu.cn/)上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线上初评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少于10人的,直接进入现场评审。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需组织初评,按照1:5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初评相关信息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发布,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高层次人才不参加初评,直接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般应形成竞争。对进入初评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报贵阳市人社局审定后,按相关规定取消引进计划或减少引进计划人数。
(四)现场评审(试教、实操)
现场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通过学校官网公布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现场评审作出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意向引进人选。
对岗位所需人才稀缺,评审当天参加现场评审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学校先组织现场评审,经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及人才情况研判,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进入下一环节。
评审期间,评审工作组可结合岗位需求,就专业方向、研究领域、工作经历、能力业绩与人才进行沟通、答辩,作出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意向引进人选。
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贵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五)签订意向协议
学校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与学校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拟引进人选与学校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六)体检及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学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拟引进人选自愿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在意向引进人选中择优递补确定拟引进人选,递补不超过2轮。
(七)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名、初评、现场评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我校在官网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严格落实试用期制度
引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实行服务期制度
学校与引进人才约定不少于3年的服务期,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我校。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学校引进人才工作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校引进人才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学校官网网站(http://www.gypec.edu.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引才各环节人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超过24小时无法联系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相应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并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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