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马鞍山当涂县引进中小学教师29人公告

来源:当涂县人民政府 2024-04-29 10:23:35

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程序
 
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三、引进岗位
 
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29名(见附件1),相关信息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ngtu.gov.cn/index.html,下同)上统一发布。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28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当涂经贸学校电大楼2楼201教室(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1号)。
 
2.报名材料:①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②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1寸照片4张。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同时须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与报考专业一致书面承诺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以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学(二级学科)、学前教育专业硕士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须提供一年以上特殊教育工作经验证明。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和参加考试。
 
如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考试与考生选择的其他考试冲突的,考生自己慎重选择,后果自负。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及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通过审核可减免考试费用。
 
(4)报考同一岗位的引进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设定为1:3。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报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引进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7日8:00至12:00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报名费,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为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或与公开引进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和范围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网址: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93746.html)。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1号)人事股111办公室领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2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占60分。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在报名时,提交上述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主动关注,自行查询。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引进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主动关注。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于专业测试前一天前往当涂县教育局111办公室缴纳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若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则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一)按照公布引进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同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对体检、考察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九、公示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引进单位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学科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自主择校。
 
(二)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报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岗位名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考生自主择校结束后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5年内不得流动。对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引进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本次公开引进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当涂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引进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引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5—6798773 (县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5—6748028 (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1: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表.pdf
 
2.附件2: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