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0人公告

来源: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04-29 14:11:10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劳务派遣制人员8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本人、配偶或任意一方父母具有亳州市户籍;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含当天);
 
(八)具备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六)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八)按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ahbzgxq.bozhou.gov.cn/)和亳州高新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ahbzgxq.bozhou.gov.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相一致,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报名后,2024年5月1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随意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4年5月11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核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12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5.考生完成缴费后,于5月20日起可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汉语言、计算机应用、公文处理、国情省情等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亳州市城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1: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最终确定聘用人选时,由招聘单位结合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决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也按此办理)。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为亳州市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或配偶父母为亳州市户籍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1)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3)持香港、澳门地区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地点设在亳州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根据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工资待遇参照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待遇。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持续关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查阅。
 
(四)本公告由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咨询电话:0558-5188809(亳州高新区党政办)
 
监督电话:0558-5657009(亳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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