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人公告
来源: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04-29 15:11:10
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有丰富船舶驾驶经验,熟悉海域天气及海况,能够熟练使用雷达等船舶通信装备,协助民警从事日常值勤、巡逻防控等工作(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年龄范围: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5月6日至2005年5月5日期间出生),具备船舶驾驶证、有游泳技能,且自愿从事海岛工作生活环境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2岁周岁;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五)具有船舶驾驶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及工作经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水性,有游泳技能,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七)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党员的人员。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考生需服从岗位调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薪酬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服装由公安机关统一发放。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含毛发检测)、政审、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至5月12日17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搜索微信小程序“惠州公安辅警招录报名”,点击报名小程序,即可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2)。
注意:提交资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报名人员务必实时关注报名小程序反馈信息,否则造成报名不成功等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需上传如下证件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相片;
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相片;
3.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相片,专科及以上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可上网查询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4.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驾驶证、荣誉证书等)相片;
5.本人银行征信证明相片(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
6.本人需上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在职辅警需上传所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考生个人承诺书上传相片(附件3)。
(3)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于2024年5月13日起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步审核合格者,通知进行考试。
(二)笔试(占总成绩60%)
采取闭卷、计算机网络无纸化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行政素养等客观题和计算机汉字录入题两种题型,试题全部随机在题库中抽取,题库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附件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以上需上传相关证明)。成绩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占总成绩10%)
笔试合格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按具体细则执行。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4)。
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四)面试(占总成绩30%)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加起来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由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分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各环节公告统一发布在区管委会官网区公安分局专栏处。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最终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考试合格者未被录取的,录入辅警考生备选库,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可作为辅警补录依据。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并进行毛发检测。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政审考察
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主要考察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再依据其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序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考察贯穿公开招录工作全过程。
(八)聘用
1.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方面均合格,在大亚湾区管委会网站--区公安分局专栏处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由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分局组织入职培训。
3.在以上招聘程序过程中,如考生未参加其中任意一个环节的考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结束后如有个别岗位未能按计划招满人数,将从报考其他岗位人员中总成绩合格但未入围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补录到空缺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并按要求严格上传招录所需的资料。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笔试、体能测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5385052(区公安分局政工室)。
附件:1.职位表
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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