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市兴业县招聘教师98人公告
来源:玉林人才网
2024-05-06 11:56:51
2024年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的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经县委编办批准用编,我县计划到部分高校公开招聘教师98名,其中高中教师11名、初中教师26名、小学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初中及小学教师岗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岗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中心幼儿园放宽至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3年;
7.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专业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时间、地点和报考
(一)招聘时间、地点
1.第一场招聘
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1号教学楼大厅
2.第二场招聘
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
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7号)
3.第三场招聘
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一楼
其他场次根据实际招聘计划完成情况而定。如果未完成招聘计划,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具体招聘计划、时间、地点以公告或举办招聘会高校有关告示为准。
(二)招聘报名
1.网络报名。考生通过邮箱提交简历报名(各招聘学校邮箱见《计划表》)。由招聘工作组审核报名材料,初审通过人员还需到达最近场次的招聘会现场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者需填写附件2《2024年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需现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岗位要求的学士学位证、学习成绩表、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收取复印件、退回原件)。
(3)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教师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最终成绩。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方可开考。如有岗位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一)笔试
1.若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超1:30(含1:30)时,该岗位可免笔试直接面试;若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超过1:30时,该岗位需先进行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40分钟,赋分100分。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现场或通过电话等形式进行通知。期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4.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5.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超1:30(含1:30)的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
(2)需进行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说课、试讲或模拟上课)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赋分100分。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现场或通过电话等形式进行通知。期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能签约;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签约。
5.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最终成绩。
同分处理办法:依次按学历、毕业院校、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依次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取舍,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确定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实际面试人数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就业协议书原件)。因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有关待遇
(一)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公告由兴业县教育局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兴业县教育局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规定不得报考人员隐瞒个人实际情况通过考试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职称或职业资格、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及待遇
1.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聘用通知,由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为3年,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获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按《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按有关规定进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3766676(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0775-3910858(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六、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5-3776780
兴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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