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来源:定海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4-05-06 14:51:14
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管理辅助类岗位, 区农合联信用服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浙江户籍(以2024年5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类、金融类、工商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类专业优先,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5日。
2.应聘者下载并填写附件《舟山市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连同个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645761343@qq.com,报名表和邮件主题名应设为“编外人员报名+姓名”。
3.联系电话:0580-2262881;联系人:邵女士。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收到资格初审通知起2个工作日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一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地点: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解放西路15号509室)
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工作由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5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六)待遇
按照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收入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262881
舟山市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5月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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