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信宜市广仁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4-05-07 13:42:29
信宜市广仁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信宜市广仁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信宜市广仁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信宜市广仁医院始建于1987年2月至今已有37年历史,坐落于信宜市城区人民北路三叉口交汇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承担信宜地区精神、心理诊疗任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二级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设有住院部、门诊部、五个辅助科室以及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拥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凝血测试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一批先进医疗仪器设备。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信宜市广仁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其他要求
1.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6.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3日(18至30周岁:即1993年5月14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办法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慎重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和时间如下:
1.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地点:信宜市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信宜市新里开发二区12单元)。
2.招聘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
(3)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
(5)提供社保参保缴费凭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不受理报名。所有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归还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准考证领取、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聘用人员应在信宜市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信宜市事业单位间交流。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不设递补名额。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和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方不作任何补偿。
十、组织管理
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指导。
电话:0668-8879221(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信宜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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