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招聘安置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简章
来源:牟平区人民政府
2024-05-08 13:26:57
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招聘安置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及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精神,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面向我区输送的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烟台市牟平区输送并负责安置的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安排招聘计划2个。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周三)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阳路368号)505室。
具体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1)《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招聘安置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亲笔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运动员等级证明、运动成绩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现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审查现场缴费。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减免考试费申请及以下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2)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二)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如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的其他事宜将在牟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ping.gov.cn/)适时发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体检,应成立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检工作;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牟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4281095
监督电话:0535-4322627
招聘通知、信息、公告和公示网站: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ping.gov.cn/)。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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