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公告

来源:苍南人才网 2024-05-09 09:13:30

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持有C1以上驾照驾驶员3名(持有A1、A2、B1驾照的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苍南县户籍。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C1以上驾照且驾龄在3年以上。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二、招聘程序
 
1.技能测试
 
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技能测试,按技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
 
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苍南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技能测试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苍南县人民法院南门值班室。咨询电话:68100362、64771500。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3张,并填写《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除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
 
(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四)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本次测试成绩二年内有效,本院若再招聘驾驶员可以从中择优录用。
 
(六)工作地点为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
 
(七)聘用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苍南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而作出的作息时间调整。
 
(八)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人民法院。
 
附件:《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
 
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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