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陇南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70人公告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4-05-11 09:07:24
陇南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补充优质师资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学校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人才引进共征集引进岗位170个,其中陇南开放大学1个、武都区31个、宕昌县20个、成县26个、康县15个、文县18个、西和县28个、礼县20个、两当县10个、徽县1个。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3年4月30日以上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8年4月30日以上出生);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志远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93年4月30日以上出生);
4.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国企职工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陇南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材料各自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后发送到岗位指定电子邮箱。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本公告下载填写《陇南市教育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和《陇南市教育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含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非师范类专业岗位除外)。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非师范类专业岗位除外)。
(3)2024年应届生(不含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和教师资格证取得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人员附件3还需提供电子版(认真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5)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6)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学校每天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前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由市、县(区)教育局、用人学校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察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在面试考察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2.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同岗位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邀请市、县(区)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拷贝留存备查。
5.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市、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学校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市、县(区)教育局人员或用人学校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县(区)教育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体检结束后,由市、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4年7月31日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过程性公告,在“陇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并留意动态。
(二)本公告由陇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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