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14 10:13:48
  2024年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奎文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
 
  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5月(含)为截止日期;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初审及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2024年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1日11:00—2024年5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服务大厅-考试鉴定专栏-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11:00—2024年5月24日11: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1日11:00—2024年5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供考试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5月24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kwwjjzgk@wf.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拨打电话0536-2516669进行确认。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应聘人员拨打电话确认考务费减免办理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卫生综合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套)、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2024年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相应执业证的,还需要提供相应执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相应工作经验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对所从事专业、岗位等作出说明,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本次招聘人员属于控制总量人员。
 
  六、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奎文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见附件岗位表;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6-2516660、0536-6026858;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8272090。
 
  技术支持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2024年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表
 
  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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