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巴中市中心血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员额)6人公告
来源: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5-24 10:03:37
巴中市中心血站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员额)公告
为加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巴中市中心血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员额管理,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巴中市市级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
6名,具体人员分配见附表。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热爱本职工作;
2.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自愿来我单位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体检医生30周岁及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采血护士2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
(二)应聘人员专业条件要求
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发生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巴中市中心血站206办公室(巴中市巴州区灵官庙街69号)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持本人相关资料在公告公布的地址报名,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中心血站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员额)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各层次)、学位证(各层次)、近期在学信网查询的可扫码验证的《学历备案表》及《学位验证报告》(有效期限设置为6个月或更长,各层次学历学位均需)以及满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满足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该阶段毕业证,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可扫码验证的学信网学籍备案表(有效期限设置为6个月或更长)、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加盖公章)三者之一;
(3)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底色不限);
(4)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错报、误报、重复报名、未按规定及要求报名、报名材料模糊或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6.报名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自行留意巴中市中心血站官网,关注后续相关通知信息。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信息表》对报名者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复审。资格审查时,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须与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资格等条件完全相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除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退还报名者,其他复印材料一概不退。
五、组织考试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市中心血站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方式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进行,笔试范围参考《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按拟招聘岗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体检人员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考试考核时间另行公告。
六、体检
(一)人员确定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招聘指标范围内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根据优先条件确定,同等优先情况下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梅毒螺旋体等)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另行告知。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类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巴中市中心血站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巴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巴中市市级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监督指导组领导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7-5253567(巴中市中心血站办公室)
监督电话:0827-5267093(巴中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附件:
巴中市中心血站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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