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宜宾兴文县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公告
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2024-05-24 16:55:10
关于兴文县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宜宾市兴文县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名额为25名。具体岗位详见《兴文县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四川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中《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职位另行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24日,参加工作时间等其他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4年5月24日。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报考岗位代码为xw202401-xw202418的岗位,在兴文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810办公室(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68号石海剧场楼上)报名;
报考岗位代码为xw202419-xw202423的岗位,在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02办公室(宜宾市兴文县空铁新区人社大楼)报名。
3.报名程序:(1)填报信息。如实填写《兴文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或彩色打印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带齐以上所有资料原件现场审核验证,复印件均需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畅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确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降至不低于2:1。取消岗位的考生于5月31日下午14:00前带缴费收据到缴费处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5月31日14:00—18: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2日下午14:00—16:00,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岗位代码为xw202401-xw20242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岗位代码为xw202423,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医学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技术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按考调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如果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缺考出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闱比例或考调岗位实际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情形,面试正常进行。面试缴纳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总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和笔试的折合成绩低于63分的考生(满分100分),不进入考调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选(其中兴文县在编在岗人员免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入闱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由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兴文县公务员局和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考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工作经历等。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研究后等额提出拟考调对象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统一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因公示取消考调资格或拟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拟考调对象,进行为期3个月的顶岗试用,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考调纪律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二)从事考调的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中共兴文县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兴文县纪委监委机关检举,也可直接向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举报。
五、其他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职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823073(公务员);
咨询电话:0831-8825713(事业人员);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0114。
附件:
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
兴文县公务员局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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