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来源:太原市万柏林区政府 2024-05-28 11:14:02
  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万柏林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开招聘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40人,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见《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学科代码、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4.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到2024年5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
 
  6.所有岗位均要求报考者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应与岗位要求的学科学段一致;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向下融通。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出具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注明专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余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前取得。
 
  (三)其他条件要求
 
  其他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上述招聘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hanxi.gov.cn)和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xtywbl.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后,其他相关事宜及后续通知、公告等将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报名网站(wbl2024.tyzkpt.com)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链接或招聘报名网站登录招考平台报名。
 
  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7:00,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研究生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注明所学专业(研究方向)。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确保顺利报名,建议报考者不要使用手机报名,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计算机,并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4年6月7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7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3.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9日24:00。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按正常缴费流程完成报名,并于2024年6月11日前到万柏林区人社局307室(太原市万柏林区众纺路6号)办理退费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核减相应的岗位名额,如岗位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被取消的,招聘名额及报考者一同并入《岗位一览表》所注明的岗位,不再改报;一般性岗位被取消的,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且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打印准考证时间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开始打印准考证后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试卷内容包括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公共部分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专业部分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3.阅卷过程中,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发现雷同试卷的取消笔试成绩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成绩查询
 
  报考者根据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公告,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以后各个环节均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以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信息为准。
 
  资格复审时,主要对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尽早提出放弃面试申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项以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信息为准。
 
  2.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内容;
 
  (2)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八)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工作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在万柏林区的服务期为五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区。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4.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操作相关问题:13934222521
 
  岗位资格条件和用人单位相关问题:0351-6182399
 
  其他问题:0351-2358185
 
  监督电话:0351-2781959
 
  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
 
  领导小组(代章)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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