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
2024-05-30 15:57:05
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法规政策,经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党委研究,决定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面谈)、实操、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计划招聘记者2名;编辑2名;工程技术人员 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5月29日(含)以后出生;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10:00至6月12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9日10:00至6月13日18:00。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及方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实操时间、方式
实操时间:面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操。
实操方式:线下(现场)实操。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面试、实操、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及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自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红底电子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报考人员应上传相关证书以及报考岗位相关业绩作品。
以上资料均发送至QQ邮箱(531949052@qq.com)。
3.报考人员也可持《报名表》及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自行前往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大厦12楼)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网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
6.面试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面试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7.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2024年6月17日在第十三师政务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科目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题目由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自拟。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本次招考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大厦12楼)。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2.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十三师融媒体中心面试考官组根据面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实操环节。
考生面试成绩于面试统一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所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三)实操
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实操环节。实操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实操成绩当场公布,实操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实操时间、地点已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
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实操成绩排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实操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将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1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2566519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7.本《公告》由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566519 13369023525
监督举报电话:0902-256651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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