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昌吉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5-30 15:59:43
昌吉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一所拥有工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的区属高等本科院校。现已具有本、硕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15个二级教学单位,共82个本、专科专业(其中57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拥有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培育单位、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新疆低阶煤高值化绿色利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通用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建有昌吉州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准东研究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公共经济研究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所、体育文化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校对口支援高校为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并与兰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新疆大学等近百所高校建立了长期对口协作关系,与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昌吉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昌吉学院官网(http://www.cjc.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报考人员需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入口(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0905)进行报名。
六、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31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31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昌吉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八)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专项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服务期满人员(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昌吉学院官网(http://www.cjc.edu.cn,下同)人才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18:00-2024年6月4日18:00。
2.网络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进入昌吉学院招聘系统(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0905)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提交报名材料:网络系统报名时除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外,还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及背面);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扫描件;
(3)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职业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5)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在入闱面试前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纸质版原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4.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应聘人员须完成网络系统报名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上传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考政策咨询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994—2337013(蒋老师),联系邮箱:35943149@qq.com。
(三)资格审查
报名开始后,昌吉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及时告知本人。
(四)考试
考核采用专业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测试在考核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在考核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专业测试与结构化面试分别赋分。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
考核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昌吉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
昌吉学院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组织合格人员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昌吉学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昌吉学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核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在面试、体检、考察各环节,因取消资格或个人放弃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昌吉学院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在昌吉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昌吉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昌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昌吉学院纪检监察室 陈老师
监督电话:0994-2354053。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昌吉学院官网及时公布。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昌吉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2337013
附件:昌吉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
昌吉学院
2024年5月2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