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149人公告

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4-05-31 17:23:45

2024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现社办〔2022〕6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萧委〔2018〕8号)、《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萧民〔2019〕132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单位为全区14个街道(镇)和萧山区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合计15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9名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
 
持证定向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2:1,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岗位取消、核减或增加。指标详见附表“其他要求”栏。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服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城厢街道工作人员01岗、工作人员02岗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7.大专及以上学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生”的,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持证定向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浙江省户籍人员和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萧山区户籍人员。
 
11.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萧山区户籍退役士兵或由萧山区入伍的浙江省户籍退役士兵。
 
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1-83825091。
 
12.专职网格员定向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从事萧山区网格员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专职网格员,或者从事萧山区网格员工作满2年且取得城市管理网格员中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证书的专职网格员。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治理中心咨询电话:0571-83877012.
 
13.其他条件:
 
(1)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户籍、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截止至2024年6月5日的所在地为准;居住地以本人或配偶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为准。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5日。
 
1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萧山区在职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不能报考。
 
具体招聘指标及要求详见《2024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增设量化评分)、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2024年6月13日17时。
 
网址:https://xskj.xiaoshan.gov.cn:8018(2024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面向专职网格员定向岗位的,需提供从事萧山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14日9时—2024年6月1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2024年6月19日15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下午17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时—2024年6月23日15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持证定向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2:1,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人力资源考试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萧山区沈家里路199号709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9时—2024年7月7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增设量化评分)和面试,笔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量化评分考核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持证定向岗位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其它岗位进行笔试、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考生报考除持证定向岗位的其他岗位,对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8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4分。
 
退役士兵报考除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其他岗位,服役年限满3-5(含)年、5-8(含)年、8年以上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2分、3分、5分,报考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服役年限体现在考核分中,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加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9时—2024年7月2日15时(需先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中级)或《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扫描件(照片)申报笔试加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量化评分考核: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需参加考核,以报考对象所提交的原始档案材料为依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3)得分即为考核分,考核分直接加入笔试分。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可在2024年6月20日上午9时—2024年7月2日15时(需先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登录萧山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系统(https://xskj.xiaoshan.gov.cn:8018/soldiers),填写《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并上传资格复审材料(详见六、资格复审)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4),上传的材料为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上传上述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再作为考核分评定依据。
 
《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计分以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档案中证明材料缺失的,需由原所在部队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其余材料不作考核计分依据;提交的档案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档案查询专用章和骑缝章。考生应以诚信填报为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查档咨询电话为0571-83825091。
 
(三)面试: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取,招聘计划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报考持证定向岗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含量化评分)和面试的比例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折算成总成绩。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含量化评分)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此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社保服务部门的无参保记录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部分岗位有持证要求的,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中级);部分岗位有“产权证”需要的,须提供本人或配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试培训专栏(http://xsks.xshr.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在缴费确认成功后,即可登录萧山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系统,上传材料,接受资格复审。
 
七、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不宜聘用的,不再递补。
 
在体检及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试培训专栏(http://xsks.xshr.com/)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被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萧民〔2019〕132号)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制,与镇街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解答,咨询电话(0571-82630919):
 
城厢街道82727050;北干街道82817625;蜀山街道82632656;闻堰街道82300060;宁围街道82876952;新街街道82619515;靖江街道82193355;南阳街道82159022;盈丰街道82600926;河上镇82206025;戴村镇82238020;所前镇82773051、82773052;义桥镇82406134;衙前镇82768022;萧山区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82600637。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网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区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571-82600637、82600636。
 
区社会治理中心咨询电话:0571-83877012。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1-83825082。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本公告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从事萧山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docx
 
附件:3.萧山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doc
 
附件:4.萧山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应交材料清单.doc
 
附件: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doc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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