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芭蕾舞团招聘公告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2024-05-31 17:36:28
中央芭蕾舞团公开招聘2024年度毕业生的公告(第二批)
中央芭蕾舞团成立于1959年12月,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公开招聘2024年度毕业生,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国(境)外留学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毕业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5、热爱音乐舞蹈艺术,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精神风貌和敬业精神,勤奋好学,责任心强。
7、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相关要求,年龄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中央芭蕾舞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又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考生须在此期间完成网络邮件的投递,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发送至剧团人事部邮箱zbhrfile@126.com,并将邮件主题标注为“报考2024年度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及专业全称+生源地(此处务必核实准确,不填学校临时集体户所在地)”。
(1)电子版《中央芭蕾舞团2024年度报考人员登记表》及附件,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
请将附件材料扫描成JPG图片或PDF文件,分别命名,每张大小不超过1MB,制成压缩包。
(2)考生需按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并上传一段变奏视频,并将视频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曲目名称”,该视频为初试第一环节考试内容,请务必按要求准备,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视频的,初试第一环节不予通过,视频要求为:
①视频录制
拍摄时,机位应正对舞者,保持全身可见,并且不要太远,不接受带剪辑的视频。
②视频服装
女士:粉色裤袜,覆盖整个腿部和脚部;穿着足尖鞋和练功衣,颜色应与教室背景形成鲜明对比。
男士:黑色或灰色的紧身裤袜,与教室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的纯色上衣。
禁止穿着演出服装、纱裙或排练时的tutu裙。
③视频时长
按三分钟以内掌握,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符合上述要求录制好的视频。
④其他说明
女演员和芭蕾舞方向的男演员上传变奏视频,古典舞、中国舞方向的男演员可以上传变奏视频或本专业方向舞蹈视频(具体要求同上)。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我单位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后续安排。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将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我单位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进入初试及复试的应聘人员,每场考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流程如下:
初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视频审看,满分100分,8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第二环节;第二环节为专业考试,满分100分,8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复试,根据初试第二环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不足1:3的按通过第二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复试。复试为专业考试,满分100分,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三)体检考察
1、各岗位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生活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通过复试人选范围内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1、应聘人员应对网上和考试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应聘人员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我单位将取消其此次报名及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553737-3311或63532169
联系人:代老师、李老师
传真:(010)6353216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3号 中央芭蕾舞团
邮政编码:100050
中央芭蕾舞团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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