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引进人才87人公告
来源:花城组工
2024-06-12 15:29:46
2024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产业创新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优秀人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伊犁州伊宁市启动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产业创新人才招聘工作,面向疆内外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各类人才87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符合伊宁市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全市重点行业、民生领域竞争优势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产业创新人才。
(一)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能够影响和带动伊宁市某一学科、产业、行业、企业发展,促进伊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
引进岗位和需求专业详见《2024年伊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急需紧缺人才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产业创新人才
聚焦“8+1+1”产业集群、“六大优势”产业人才需求,重点引进产业发展急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创新能力,有志助推伊宁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
引进岗位和需求专业详见《2024年伊宁市产业创新人才需求目录》。产业创新人才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三)引进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服务伊宁市建设。
2.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2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一般为28周岁及以下,职称引进的一般为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以需求目录要求条件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1.伊犁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在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其中,报名人员不得报名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享受待遇及政策
(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来伊宁市工作的,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服务期内免费居住人才公寓,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硕士、紧缺专业本科生分别一次性发放50万元、40万元、30万元本地购房补贴。
2.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进入事业编制。引进人才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程序办理入编。
3.引进人才协议期内,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父母或配偶来伊探亲,按在职干部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5年后,执行国家、自治区干部职工探亲假规定。探亲费用比照用人单位在职人员的报销标准和途径予以解决。
4.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择校就读。
(二)引进产业创新人才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1.经认定属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期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2.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至重大人才项目专项支持。
三、引进程序
1.应聘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伊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
2.资格审查、面谈
由伊宁市委组织部、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谈考核环节。
面谈工作原则上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实际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适时召开网络面试或现场面谈,重点了解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岗位匹配度、个人特长、来伊意愿等。面试通过人数达到岗位需求人数时,结束该岗位招聘工作。
3.择优录用
根据面谈考核、审核结果,成绩合格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可来伊参加试岗,试岗为30天。试岗结束合格者签订意向协议,由引才单位报请市人才引进协调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4.考察公示
经资格复审、健康检查、公示公告等程序,均合格或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用人单位+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应聘信息应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报名。未按时、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考务活动的,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2.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3.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4.凡有意愿来伊宁市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在公布的岗位需求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或无相关专业的,可选择填报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领域职位,市人才引进协调小组及用人单位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择优推荐。
5.进入面试环节并成功取得试岗资格的应聘人员,可按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引才专项办公室:0999-8359046
联系人:李海峰
联系电话:15999263365
报名邮箱:yn_talant@163.com
监督电话:0999-8359026
附件:
中共伊宁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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