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聘36人公告
来源: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024-06-12 15:29:57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结合学校设置本科院校人才需求,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建制为副厅级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拥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18个专科专业。学校立足和田,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为己任,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高层次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设置一览表》,其中相关紧缺专业招聘长期有效,采取即报即审、即考即录方式,招满为止。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各类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
博士学历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6.应聘者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9月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4年6月11日(含)后出生;
8.考生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言类专任教师岗位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能吃苦耐劳、辅导员需入住学生公寓;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9)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四)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详见附件6《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关于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高校人才网和学校官网:www.htnc.edu.cn等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6月1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应聘报名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本《公告》规定及附件招聘岗位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因应聘报名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
网络报名指定电子邮箱:htszzhaopin@163.com。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老师:16699605270
电话:0903-2512400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1)填写附件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博士、硕士、本科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6)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8)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基本信息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报名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主题须填写为“姓名+报名岗位”,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及相关证件电子版放入以本人姓名命名的一个文件夹中,压缩为RAR压缩文件格式,添加为附件后发送邮件。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如出现多次发送邮件或报名多个岗位情况,以个人首次发送邮件报名信息为准予以受理,其他发送的邮件信息不予受理。
(3)凡缺少材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参加体检前,提供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学校官网与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
(1)根据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问答。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
面试方式: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考生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
面试成绩将会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查看。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试讲60%、答辩40%的比例来计算,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
考核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入围考察的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附件5,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上),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并明确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分别报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考察审核并提出结论意见。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须到学校现场提交《考察表》原件,不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可通过报名电子邮箱提交《考察表》。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提前准备填写《考察表》。经考察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考察表》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的人员须按要求到和田市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确定体检时间,并及时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医院由学校协调联系确定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允许考生自行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报考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参加体检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5.体检结果统一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学校官网:www.htn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工资、档案转递等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03-2518025。
本《公告》所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如有变化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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