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阜阳民用航空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3人公告
来源: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2024-06-13 10:40:28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满足阜阳民航快速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现就2024年度阜阳民用航空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名。(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热爱民航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8.在阜阳市域已就业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fy.gov.cn/)、阜阳民用航空中心(http://mhj.fy.gov.cn/)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8:30至2024年6月25日17:3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以“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136444323@qq.com)。
3.报名材料包括:①按规定填写的并有本人签名的《阜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和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④岗位要求的民航资质证明;⑤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三)资格复审
按照引进条件线上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其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民航资质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的《资格审查报名表》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达到65分以上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引进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环节递补均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批准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他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为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本次引进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工资薪酬按所聘岗位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及关键技术岗位津贴。
2.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4.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0558-2105036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阜阳市委人才工作局0558-2266861
阜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558-2707119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0558-2105058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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