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衡阳市蒸湘区招聘教师30人公告

来源:蒸湘区人民政府 2024-06-17 10:52:36
  蒸湘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蒸湘区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和《蒸湘区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明细表》(附件2)。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3.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持小学科学,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科学学科岗位),其中参加2024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并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语文学科岗位的报名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报名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含以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自聘用合同或协议上起聘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含),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以评定文件中明确的起算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含),按足年足月计算。);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8.现役军人;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有吸毒史的人员;
 
  11.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蒸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engx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4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蒸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engxiang.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蒸湘区教育局。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8:00—6月27日24: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①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www.dcpta.com.cn/)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②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考务费,考务费在报名网站进行缴纳,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同步,为2024年6月25日8:00至6月27日24:00。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可于6月25日—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湘北路73号蒸湘区教育局1305室)提交申请,办理考务费的退费手续,申请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退费资格。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上传资料要求:
 
  ①《蒸湘区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3);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③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4年7月31日)或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4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还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查询证明);⑥普通话证(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的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县市区及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乡村学校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职称的报考者还须提交评定文件)。⑧辞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经县级及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⑨《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附件4)。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由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适合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相关附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00至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对象
 
  网上报名成功,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全体考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可使用)。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核减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还考务费。
 
  4.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各学科专业知识8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www.dcpta.com.cn/)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需附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到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湘北路73号蒸湘区教育局1305室)按程序进行查分,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四)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将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得进入面试。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并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含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招聘拟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到达到2:1的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如因无人递补而未达到2:1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对象将在“蒸湘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7.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打印时间另行公告)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可使用),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时长及内容:
 
  小学语文、数学、思政、心理健康、科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满分100分。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包括试教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试教60分,专业测试40分)。
 
  ①试教
 
  试教内容:小学语文、数学、思政、心理健康、科学、特殊教育、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思政、心理健康、科学、特殊教育、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材。试教时长10分钟,备课30分钟。
 
  ②专业测试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演唱+舞蹈展示,演唱为演唱歌曲一首,歌曲由评委从音乐教材中抽取,无伴奏,舞蹈展示内容形式不限,所需器具自备。小学体育(羽毛球)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100米短跑测试+羽毛球特长展示(运动鞋服自备)。小学美术(软笔书法)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软笔书法。材料和工具自带。
 
  小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测试时长8分钟,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测试时长30分钟。
 
  4.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相应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5.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含缩减计划后仍未达2:1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的情况,则该岗位人员的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6.综合成绩的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最低及格分数线要求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2.体检由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再进行下一步程序。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档案材料等。因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1.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蒸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9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后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如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选岗),在对应的设岗学校中自主选择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如不服从安排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岗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定岗后,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再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蒸湘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统一安排。最终聘用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岗。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由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七、特别提示
 
  (一)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参考证件。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进入面试环节后,在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放弃的人员,将列入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黑名单。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时登录蒸湘区人民政府网站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监督电话
 
  0734-12388(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8827356(蒸湘区人社局)
 
  九、咨询电话
 
  0734-8827560(蒸湘区教育局)
 
  本公告由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蒸湘区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2.蒸湘区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明细表
 
  3.蒸湘区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
 
  4.诚信考试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6.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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