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24-06-18 09:41:38
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农产量、月度劳动力、采购经理、工业生产者价格、粮食监测等国家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招聘范围 |
其他要求 |
调查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统计学、经济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 |
宁波大市户籍;40周岁以下 |
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6日。
2.报名邮箱:547075258@qq.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4.报名咨询电话:89295316。
5.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具体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其中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未超过6人,直接采取面试形式,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六、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薪资5.7万/年(包含单位、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具体根据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编外用工实际情况确定。
(二)聘用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