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邵阳市民政局_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65人公告
来源: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18 11:58:22
2024年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8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邵阳市民政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面向邵阳市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3)。整个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相关公开招聘(选调)信息请登陆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haoyang.gov.cn/)、邵阳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shaoyang.gov.cn/)或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查询。
一、公开招聘(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公开招聘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认定,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公开选调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邵阳市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且需具有5年以上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
2.热爱党的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6.公开选调岗位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6月30日。
(三)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报名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
7.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2020年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来,入围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相应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不得报考公开选调情形
1.违规进入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2.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试用期内的;
5.工勤身份;
6.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7.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
三、公开招聘(选调)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8:00起至2024年6月28日17:30止。每天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邵阳市中心血站北侧副楼(邵阳市北塔区江北开发区区政府旁)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本公告中所有公开招聘(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选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人员所留的电话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不接受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报名或补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提前认真准备齐全报名所需的材料尽早报名,不建议压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避免出现时间延误或因为证明材料缺失不能超时补报导致报名不成功。
4.公开招聘报名人员按顺序准备好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①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请提前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规定贴好本人证件照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③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海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件(证书、证明)。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指的资格证(职称证)是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件),医师执业证需提供加盖有关主管部门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不含电子注册证书)。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相匹配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列明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被吊销或超过有效期的资格证件(证书、证明)不得作为资格符合材料。
5.公开选调报名人员按顺序准备好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①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5,请提前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规定贴好本人证件照片);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邵阳市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实名制登记申报表、入编核准通知单,有关复印件需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所属单位行政公章);
⑤所属单位出具的3年以上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信息管理或软件维护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列明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选调)单位负责,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工科、邵阳市民政局政工科进行复核。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本公告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所需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不得以本条款中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不提供[如某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医师岗位所需条件中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研究生学历毕业者须有规培基地出具的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是特指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毕业者有规培基地出具的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即符合该条款,而择业期内(2022、2023届)毕业的研究生就需要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才符合本条款资质。其他相应条款同理]。
2.岗位所需条件中要求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证明)的,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证明)原件,考生不得以未参考或尚在考取未获得、单位不肯提供、学校(单位)未要求考取、应届毕业生未考取等理由不提供,要求提供而未能提供的类似情形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现场提交报名信息但未递交报名有关材料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公开招聘(选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本公告中医师类岗位(公共卫生类医师岗位、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岗位中未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要求的岗位除外),除满足岗位所需条件外,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本次公开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位上同等对待。
6.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五)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公开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公开招聘(选调)计划数或取消公开招聘(选调)岗位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选调)单位申请、按管理权限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邵阳市民政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有效报考人数与公开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五、笔试、面试
本次考试由公开招聘(选调)单位和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公开招聘(选调)的岗位均按笔试加面试合成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对象: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中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笔试对象。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笔试考前2日内进入指定网站自行打印,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准考证打印网站后续将通过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公开招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所有岗位中同一专业试题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若同一专业试题只有1人参考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后续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5.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服务“查询服务--事业单位招考成绩查询”窗口。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成绩公布3日内向公开招聘(选调)单位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公开招聘(选调)单位通知本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附件2。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入围面试名单在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考生在面试考前2日内进入笔试准考证打印网站自行打印,具体面试时间后续将通过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公开招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及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资料)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1.体检由各公开招聘(选调)单位组织,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2.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公开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报考学历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公开招聘(选调)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缺少任一证件(资料)不得参加。
6.体检(含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由各公开招聘(选调)单位组织,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经各公开招聘(选调)单位初审,按管理权限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复审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八、公示
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公开招聘(选调)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辞职(离职),办理进人手续前须与公开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意向协议。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岗位所需条件中未明确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医师类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3.岗位所需条件中注明规定期限内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证书(证明),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选调)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不能按时参考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4.因笔试、面试、体检现场无公共停车位,请考生选乘公共交通绿色出行,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考生可提前熟悉有关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确保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5.请考生遵守诚信考试原则,入围体检、考察、聘用环节考生自行放弃造成公开招聘(选调)岗位空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岗位。
6.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未尽事宜,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民政局最终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739-5350691
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739-5358551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39-5026037
②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工科:0739-5323156
邵阳市民政局政工科:0739-5325496
邵阳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0739-5328356
邵阳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0739-5277717
邵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39-5051009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力资源部:0739-5359683
邵阳市脑科医院人事科:0739-5324178
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739-5295426
邵阳市中心血站人事科:0739-5632035
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人事科:0739-5395372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邵阳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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