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保山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片马分站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公告

来源: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4-06-19 13:15:27

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片马分站2024年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5名,聘用人员将分配至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片马分站,于片马口岸辅助开展边境维稳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人员原则上为怒江、保山本地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片马分站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计划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5名(因工作需要仅限男性)。聘用人员将分配至片马口岸开展边境维稳管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5.年龄范围: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出生日期截止当年年份);
 
6.报名参加边境管理专职辅警招聘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7.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明显纹身;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9.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脱贫家庭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脱贫家庭户;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2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片马口岸,联系人:薛警官18469207520;叶警官13988666521。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话预约、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不允许代报。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蓝(白)底免冠证件照4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政治审核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仔细阅读《公开招聘专职辅警公告》,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报名人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即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实施。
 
(四)体能测评
 
考名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包括:平板支撑、仰卧卷腹、BMI、1000米跑,测评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五)政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招聘目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对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岗前培训
 
统一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五、薪酬待遇及管理方式
 
按照云南省关于边境专职辅警招录相关政策执行。
 
工作期间,聘用人员采取集中食宿管理模式。
 
六、注意事项
 
(一)信息真实准确。填报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填报信息、伪造填报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填报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填报人员自行承担。
 
(二)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填报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填报人员自行承担。
 
(三)遵守相关规定。填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填报失误的,后果由填报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填报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监督电话85332024)。
 
本公告由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片马分站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薛警官18469207520。
 
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片马分站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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