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扬州中学招聘竞赛指导教师9人公告
来源:江苏省扬州中学
2024-06-25 09:30:40
2024年6月江苏省扬州中学公开招聘竞赛指导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江苏省扬州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赛指导教师(事业编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6月江苏省扬州中学公开招聘竞赛指导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教师序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教师序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应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六)非2024届毕业生应聘,须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应聘,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先行聘用,但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16:00。应聘人员在江苏省扬州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yzzx.org/)下载报名登记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zxrsc@163.com。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4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江苏省扬州中学、扬州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二)笔试
1.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江苏省扬州中学通知为准。
3.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核以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扬州市教育局、江苏省扬州中学等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扬州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竞赛教练的相关奖励按《江苏省扬州中学竞赛教练奖励办法》另行发放)。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70665,市教育局0514-87364115。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361289、0514-87318699
扬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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