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宿迁市中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人公告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4-06-27 09:14:35
  宿迁市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宿迁市中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宿迁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宿迁市中医药事业医、教、研中心。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战略,狠抓医院内涵建设,大力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宿迁市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7日至2006年7月5日之间出生);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其他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
 
  4.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5.志愿在宿迁市中医院工作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宿迁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qszyy.com/)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8:00—7月5日17:00?
 
  2.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通过邮箱进行。考生发送资格审查材料至sqszyyzzrsc@163.com邮箱,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查结果,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审查结果。如对审查结果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480206。
 
  考生须提供证件、材料包括:
 
  (1)下载《宿迁市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所有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简介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5)所有考生须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称证书;
 
  (6)所有考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提供学校或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7)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8)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注意:请将以上材料原件按上述顺序进行扫描,打包后命名为“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邮件主题同为“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关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不能提供招聘条件中明确要求的材料,或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或弄虚作假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审查资格。
 
  (三)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27日8:00—7月6日11:00?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缴费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宿豫支行,户名:宿迁市中医院,账号:32050177480000001007,缴费时务必要备注考生的“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如“S01+张某某+13900009999”。通过资格审查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届时不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未按时报名、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于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降低比例要求,按报名成功的人数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需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办理人事档案转(借)等,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在体检、考察、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本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宿迁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0527-84480206
 
  监督电话: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465736、宿豫区卫生健康局:0527-84465601、宿迁市中医院纪委:0527--84480209
 
  五、本公告由宿迁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宿迁市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宿迁市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宿迁市中医院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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