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06-27 13:40:40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现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名,涉及1个单位1个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下午5: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编号打包发送至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且所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上专业必须与引才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资格审查地点:宜昌市东山大道141号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9楼901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一)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三)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带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上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单位研究后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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