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福州市台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来源: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4-06-27 13:46:58
  关于2024年台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业务的需要,提高卫技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榕人综〔2011〕100号、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台江区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22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台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将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根据《岗位信息表》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专业对应的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7.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条件的计算均以报名开始第一日为截止日期,需要计算时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日,截止时间均为报名第一日,按足年足月累计。上述证明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7月8日8:30~7月12日17:3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进行报名,此次网络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如实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完成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2.资格初审:由台江区卫生健康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8日8:30~7月12日17:30。报考者可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7月13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3.未达开考比例岗位: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
 
  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请于2024年7月14日8:30-17:3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报考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
 
  1.报考岗位要求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超过10:1的,报考者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具体情况报考者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8月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备注为准)。
 
  4.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样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5.办理加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办理加分审核。本次报考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事项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逾期不予受理。
 
  6.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及最低合格分数线拟于2024年8月16 日公布在报名网站,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面试
 
  1.需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台江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区卫健局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面试名单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福州卫生人才网。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照面试成绩100%比例确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福州卫生人才网报名平台查询,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中政策加分部分,不受满分限制。
 
  七、体检、考察
 
  1.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台江区卫健局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台江区卫健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7.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aijiang.gov.cn)公示。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需在本区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期。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90号
 
  邮编:350004
 
  电话:台江区卫健局 0591-83217973 联系人:林女士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区卫健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356899。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台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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