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宣传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27 15:38:34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宣传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佛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佛山市国家级工业园三水园区腹地,总占地面积956亩,建筑面积约29.3万平方米,政府总投资约14.6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超万人。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示范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基地总部单位,佛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牵头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学会牵头单位。

 
为加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宣传工作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宣传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

岗位

待遇

招聘

人数

招聘

对象

专业及代码

研究生

本科

宣传

职员

专技

十一级

1

社会

人员

A050301 新闻学

A050302 传播学

A050303 新闻与传播

B050301 新闻学

B050304 传播学

B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学风作风行为准则和科研诚信行为被处理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和理论素质较高,组织纪律性和执行能力强,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强烈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热爱高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具有新媒体运营思维,熟练掌握新闻采编的工作流程及相关新媒体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意策划、资料分析、内容创作、编辑加工、数据分析、社群运营等能力;善于捕捉新闻热点、选题策划能力强,教育系统新闻采编工作经验丰富。
 
(三)资格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本科、研究生均为新闻学、传播学相关专业,具体专业代码要求见招聘岗位及要求,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4版)》为准(附件1);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主流媒体新闻采编从业经验5年以上;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岗位职责
 
负责新闻选题策划、稿件撰写、编辑审核,社会媒体联络,新媒体平台运营等高校新闻宣传相关工作。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上午8:00至2024年7月8日下午17:00(5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招聘动态信息将及时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学校公开招聘邮fszyrsc@fspt.edu.cn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宣传职员。
 
(三)报名材料
 
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 佛山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3)及登记照一张。
 
2.提供佐证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包括大学本科起各阶段);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及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合同(没有合同的提供社保证明),二者缺一不可;(具体模板参考附件4)
 
(5)中共党员证明;(具体模板参考附件5)
 
(6)代表作品(3篇以内)。
 
佐证材料按顺序制作成含目录的1个pdf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招聘邮箱,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或逾期提交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报名后请自行查阅有关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4.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考岗位专业代码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
 
5.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学校一并将准考证发送至通过初审者邮箱。通过初审者须于笔试考试前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以准考证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一)笔试
 
1.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定按照准考证应试者须知进行,不遵守考场规则规定者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知识范围。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力资源部申请查分。
 
4.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本人应在指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年限、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spt.edu.cn
 
招聘邮箱:fszyrsc@fspt.edu.cn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7-87263102
 
投诉电话:0757-87263139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附件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4版)
 
附件2: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佛山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宣传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