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镇江丹阳市卫生健康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9人公告
来源:丹阳市人民政府
2024-06-28 13:09:04
丹阳市卫生健康单位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2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9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9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丹阳市卫生健康单位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工作单位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纳入丹阳市编外用工管理系统的;
(5)不适合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日9:00—7月19日17:00,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①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合并做成1个PDF,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309019485@qq.com。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上述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②报考人员加入“2024编外人员招聘群”(QQ群号:695096006),可在群内查询本次考试等相关通知。
2.网上审核: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邮件方式反馈,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报名期间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
三、考试
1.考试方法:
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各岗位所要求的基础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将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用人单位负责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体检、政审。
六、聘用手续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工作待遇
按照《丹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丹办发〔2019〕103号)享受相关待遇。
八、公示网站及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及成绩公示网址: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anyang.gov.cn)——政务公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11-86860908;监督电话: 0511—86522273(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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