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来源: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
2024-07-01 09:29:55
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以下简称师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师市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面谈)、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3名,涉及57个岗位。其中:综合管理类岗位30个、计划招聘40名,教育教师类岗位22个、计划招聘37名,医疗卫生类岗位5个、计划招聘6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
8.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面向在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岗位,“三支一扶”人员需在考察环节之前出具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西部计划志愿者”需在考察环节之前出具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团委出具的服务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10.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可免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和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http://www.btnss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山东诺码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名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http://bm.cptae.com/tip/)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9日10:00至7月8日20: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29日10:00至7月9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6月29日10:00至7月10日17:00。
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7月12日10:00至17: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现场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及方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 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山东诺码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名网站(http://bm.cptae.com/tip/),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4年度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报考岗位要求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报考人员应上传相关证书(或文件)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非免笔试岗位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报名费及考试费共95元;免笔试岗位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报名费15元。
4. 网上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 (http://bm.cptae.com/tip/)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请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10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6. 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免笔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1:10以下(含10),该岗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10(不含10),增设笔试环节(不再收取笔试费用),考生需先进行统一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7. 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2024年7月11日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8.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2日10:00-17:00,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进行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岗位改报时间段内,对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9.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缴费确认后即可打印《报名表》。考生请于2024年7月22日至7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两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 08:30-12:00。
具体安排为: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师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公布。考生可于8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需按规定时间再次完善。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笔试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的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的教育教师类岗位(含增设笔试环节的免笔试岗位)面试采取面谈与说课(或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免笔试教育教师类岗位的面试(面谈)工作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五)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三师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人才引进激励政策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本次部分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第十三师新星市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列入第十三师新星市人才引进计划,享受《第十三师新星市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激励政策(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具体事项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八、监督
第十三师新星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2565051
九、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902-2566532
监督举报电话: 0902-2565051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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